新余:政府埋单学校和幼儿园责任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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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2:11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电新学期开始,江西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学校和幼儿园责任保险工作,各校(园)按在册学生人数预付保费给教育行政部门,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此项保费。据介绍,此险种是由政府埋单、学生受益,每生每年收取保费3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可赔偿400万元,每人每年赔偿限额人身伤害20万元。保费实行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严禁向学生收取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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