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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银行取走60万六家银行是否该担责?》后续报道 法院昨日判决六家银行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2: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骗子用“调包计”骗走受害人的存折,并将存折上的60万元取走。受害人报案后,又将六家银行告上法庭(本报6月23日有报道)。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六被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2004年12月8日,姬某将开户行农业银行淇滨支行和刘某取钱的其他五家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存款60万元。姬某认为,刘某使用假身份证办理存折,银行
却审查不严格,并且在操作中有过错,让骗子将钱取走,银行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今年6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因被告不具备判断身份证真伪的能力,且不能认定被告在办理本案中的取款业务时存在过错,故对原告关于被告对其损失有过错的事实主张,不予认定。 线索提供金研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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