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新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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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2:4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张辉)9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省司法厅开始对现有登记在册的236家鉴定机构和1844名鉴定人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编制名册并予以公告。10月1日后,经司法厅公告登记的机构和人员才有权从事司法鉴定。 据了解,此次重新审核的司法鉴定范围只涉及三类: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而审批的依据将是将于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据了解,目前,我省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都是以司法部的部颁规章条件和2003年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这两个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其中包括司法会计、火灾痕迹物证、出版物及版权等,最大量的是法医类鉴定机构,全省有150多家。而这些机构中一些不符合全国人大《决定》的机构和人员,此次将不在公告和名册之列,原来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也将被收回。 业内人士称,由于司法鉴定在公民争议与诉讼中地位至关重要,所以,此次机构人员重新审核将备受社会关注。另据了解,我省90%的县已经有了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机构资格,全部设在正规的县级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