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当“法官”调解手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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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3:09 京华时报 | |||||||||
西城工商首试公开调解制度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周先生拖了近4个月的手机质量问题,在昨天西长安街工商所召开的消费者申诉案件公开调解庭上,仅用15分钟就得到解决。据了解,这是西城工商分局在全市首次进行的公开调解。
昨天上午10点,西城工商分局消保科的3名“调解法官”开庭审案。旁听席上还坐了近20名社区居民代表。消费者周先生说,去年5月,他在太阳金环通信公司购买了一款手机,可手机老掉线。今年6月,周先生将手机返修后,一直没有拿回手机。他得到经销商的答复是,手机已经返厂了。周先生提出更换手机的要求被拒绝后,投诉到西长安街工商所。经销商代表朱青川诉苦说,手机送到维修厂家后一直没有回音,他们也只能等。 3位“调解法官”认为,根据手机三包的规定,周先生的问题属于更换和退货的范围。经过调解,朱青川当庭表示给周先生更换同等价位的手机,周先生对这个结果也比较满意。10点15分,“调解法官”宣布调解成功。 ■马上就访 选择有代表性的投诉开庭调解 据西城工商分局消保科袁先生介绍,以前调解纠纷都是召集消费者和商家进行双方调解,有人认为这种调解不够透明,公正性不能保证。为了让公众消除误会,对此进行监督,他们着手试行公开调解庭制度。投诉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矛盾比较突出,涉案金额相对较大,经协商双方很难达成一致,这样的都可考虑设立公开调解庭。 西城工商分局主管消保工作的刘洪彬副局长表示,公开调解庭把商家暴露在公众面前,间接给他们施加压力,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