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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农信联社20亿蹊跷乱账 专案组神秘撤离留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08 东北新闻网

  近日,有知情者向记者举报,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哈市农信联社)主要负责人存在一系列违法乱纪事实,并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失累计已达20多亿元。

  “我们在2003年就向中纪委反映,2003年7月9日,黑龙江省纪委根据中纪委的指示成立了‘709专案组’,有几十人。但是,专案组花了上百万元调查经费之后,至今也没有任何结论。”9月12日,记者几经辗转找到有关知情者。

  9月14日,记者联系到原“709专案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专案组接手几个月之后,该案就移交给了哈尔滨市纪委,因此他对后来的情况并不了解。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他含混地承认被举报人“有问题”。

  另据记者了解,被举报人目前正在接受离任审计,而针对所举报的问题,目前各级主管及纪检部门还没有任何公开的说法。

  烂尾楼作价近亿偿债 信用社甘当“冤大头”?

  对居住在哈尔滨市景阳街上的市民来说,街边矗立着的一幢烂尾楼已经成为一个并不光彩的地标。“停工至少也有四五年了,听说起初是想盖娱乐城。”

  然而2004年11月,这幢破败的烂尾楼的一部分却被开发公司——聚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价格抵偿给哈市农信联社下属的阿城信用合作社,用以偿还其欠阿城信用社8000多万元的债务。而知情者告诉记者,这一地区同类房产价格大约只有每平方米2000多元。

  资料显示,聚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哈尔滨聚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兴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下有7家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

  1993年至1998年,聚兴公司下属7家子公司分别在哈市农信联社下辖的阿城、城郊信用社贷款累计8000多万元。截至目前,聚兴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欠阿城、城郊信用社贷款本息合计已达1.7亿多元。其中所欠阿城信用社款项已占其不良贷款总额的32%。(中国经营报胡朝晖) [编辑: 孙鹏]1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记者掌握的资料,聚兴公司由于经营决策失误等原因,早在1997年已陷入经营困境。1997年,在聚兴公司无力偿还贷款利息的情况下,阿城信用社与公司协商,将1400多万元利息转为本金,与其签订1400万元贷款协议。然而就是在此背景下,1997年6月、1998年年初阿城信用社又分别向聚兴公司贷款500余万元和200万元,最终导致目前累计近2亿元的损失。

  哈市农信联社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信用社内部管理规章,像阿城这样的下级信用社只有100万元以下的放款额度审批权。但阿城信用社发放给聚兴公司一家的贷款本金就达数千万元,而且单笔大都远远超过100万元。时任哈市农信联社主要负责人的何某不可能对此毫不知情。

  更蹊跷的事情还在后面。

  2004年11月,聚兴公司同阿城信用社达成一纸协议,协议规定,以债务人一处房产(已被当地政府确定为烂尾楼)的一部分作价8000多万元抵偿所欠债权人债务。

  哈市农信联社相关人士介绍,根据信用社内部管理规定,抵偿资产在10万元以上或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抵偿方案都必须经过信用社抵偿资产小组会议讨论。但阿城信用社8000万元债务抵偿协议根本未提交抵偿资产小组审批。

  而据记者掌握的资料,聚兴公司其实尚有其他不动产,价值近1亿元。令人费解的是,阿城信用社偏偏看上了一幢烂尾楼。

  高价工程三易其手 千万损失弹指一挥

  哈市农信联社的蹊跷事还远不止这些。( 中国经营报 胡朝晖)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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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知情者透露,1998年,哈市农信联社下辖城郊信用社计划盖办公楼,选址在哈尔滨市西大直街繁华地段,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工程预算大约2800多万元。

  然而,在开发商已打好地基准备施工的时候,哈市农信联社有关领导表示,城郊办公楼要重新选址,因为现在的选址位置不好。无奈之下,城郊信用社只得重新选址经纬二道街再建(现办公地址)。为此,城郊信用社仅赔付给开发商违约金即达300多万元。有意思的是,地址换过之后,开发商也另寻到“高人”。这一次,在有关领导授意下,信用社立即向新开发商支付工程款项500多万元。

  然而,500多万元并未使工程快马加鞭。这幢办公楼真正动工已经是2002年的事,并且开发商也三易其人,变成了一家名为东安的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核算,办公楼总造价高达1亿元,足足是当初预算的3倍有余,平均每平方米近6500元。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其周围现房售价也不过每平方米6000元——城郊信用社此前支付给第二任开发商的500万元预付款也不知所终。

  “专案组”神秘撤离 被举报人无果离任

  “哈市农信联社更有其特殊的历史渊源。”哈市农信联社一位老职工告诉记者。

  据他介绍,1996年5月之前,哈市农信联社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管理,“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农行内设信用合作处,信用社的事务主要由合作处处长负责。1996年6月,农行同信用社“分家”,信用社暂由人民银行代管。而在信用社的内部则成立了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社业务主要由该办公室副主任负责。2000年,黑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前身)正式成立,并成为哈市农信联社的上级单位。(中国经营报胡朝晖)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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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短短4、5年内哈市农信联社几度变身,主管单位也多次变迁,但是哈市农信联社的主要负责人始终没有变化,任职时间前后长达10余年。

  或许正是监管单位的频繁变动给了这位负责人巨大的“活动“空间。根据知情者提供的资料,10余年间,哈市农信联社与其相关的各种损失可能已经高达20亿元。

  对这位负责人来说,真正感受到监管的压力可能还是始自“709专案组”成立。

  据知情者透露,2003年9月,“709专案组”成立之后不久,这位负责人曾专门就举报人列举的有关事实向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

  其后的2003年10月,专案组对该负责人执行“双规”。但“双规”仅仅4天之后,情势急转直下,出乎所有人预料。

  据知情者透露,2004年4月,在专案组没有任何结论的情况下,大批调查人员先后撤离了原办公地点,只有3人留守。到了7月26日,专案组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

  据记者了解,哈市农信联社这位负责人已经离任,信用社新领导也已经到位。但对前任负责人离任的原因和未来去向,相关部门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请读者留意后续报道。( 中国经营报 胡朝晖) [编辑: 孙鹏]

  4(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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