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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员银行内充当执行员 划走他人近2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08 东北新闻网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桃源法庭审判员朱玉斌,手持一名执行员为其出具的法律文书,在银行内充当执行人员将18.5万元划走,而后归还了18.1万元。但被强行划走款项的受害人,在该法院并无任何官司。

  接到银行通知18.5万元被划走

  2005年8月16日,吉林省吉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程红,突然接到长春商业银行珠江支行的通知,该公司存在该行的18.5万元,被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桃源法庭法官朱玉斌划走。

  程红赶到珠江支行,看到了一份朱玉斌留给珠江支行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上面写有朱玉斌的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号码。珠江支行的工作人员说,南关法院桃源法庭的朱玉斌来银行划款时,手中还持有一份签着南关法院执行庭赵伟名字的《民事裁定书》。
法庭审判员银行内充当执行员划走他人近20万(图)
在银行扣划巨款时留下的证据

  营业部张主任说:“朱玉斌划款时,向银行提供了划款所必须的手续,还出示了工作证及执行公务证。我们是按照规定办事的,银行方面没有责任。”

  曾为法院提供过账户转款

  程红回忆说:“2002年9月23日,当时在南关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朱玉斌把我叫到法院,取了一个执行笔录,在取笔录时,他只是问我同不同意借用账户,法院的钱到账户后能不能如数转交给收款人。在我签字后,南关法院的18.5万元不久就转到了我公司的账户上。按照承诺,我陆续将这笔钱提出,将现金分数次交给了收款人——长春市红浪大酒店办公室主任冷冰。此事后来就完结了,我继续使用这个账户,没想到南关区法院事隔3年竟从账户上划走18.5万元。”

  事后,程红多次向法院讨要被强行划走的18.5万元,法院9月6日承认扣款有误,但只归还给了程红18.1万元。

  ( 东亚记者李想 摄影 施忠威) [编辑: 孙鹏]1

  将严肃处理违纪审判员

  在桃园法庭,朱玉斌对记者说:“这件事是法院安排办的,程红曾为法院提供过银行账号,就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去珠江支行扣划钱款时,不是我一个人。”记者问:“你让程红签字的那份执行笔录是担保书吗?执行笔录中为啥体现不出担保内容?”朱玉斌说:“签了执行笔录就是担保,用不着体现担保内容。”

  15日上午,南关区法院副院长胡殿安说,朱玉斌充当执行员将程红的18.5万元划走引起了法院高度重视,纪检部门认真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错划。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法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将18.1万元还给了程红。另外,当年程红借用账户给法院使用也有不当,其中有4000元钱是否转给收款人现在无法认定。

  胡殿安说:“审判员朱玉斌不应该到银行内充当执行员,其行为严重违纪,存在程序上的错误。另外,3年前的案子也是一起错案,朱玉斌负有过错责任,对其处理的结果还要看他是否能将当年错案中错划的18.5万元追回,而这次他又到银行充当执行人员,法院一定会严肃处理。”(东亚记者李想摄影 施忠威) [编辑: 孙鹏]

  2(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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