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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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38 南京晨报 | |||||||||
香港讯 针对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选举无效诉讼”,台“最高法院”审理终结,将原告连宋的上诉驳回,国亲败诉定案。判决结果也将让去年“大选”后所引发的全部“大选”官司定案。据报道,去年3月20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发生陈水扁和吕秀莲拜票时意外遭枪击等多项因素,国亲阵营质疑枪击案发生动机不单纯,加上国亲认为“公投并大选”、投票动线有妨害秘密之嫌,认为办理选务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选务违法,因而提出了“选举无效”诉讼。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