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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氟”列入立法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4:12 深圳晚报

  “中国保护臭氧层立法国际研讨会”上午召开

  “禁氟”列入立法日程

  本报记者王雅上午9时30分发回报道今天上午,“中国保护臭氧层立法国际研讨会”正式召开,探讨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可行性。国家环保总局表示,一部专门保
护臭氧层的国务院条例已经起草完毕。

  我国尚无针对臭氧层保护的法律法规

  自从加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后,中国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淘汰氟立昂类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政策体系。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臭氧层保护的国家法律及法规,许多厂家仍然不惜铤而走险。

  深圳为“禁氟”将出台系列配套政策

  昨天,深圳与国内其他10多个省市率先向全世界发出了“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宣言,承诺在明年7月1日前实现完全“禁氟”。

  深圳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介绍说,为了确保深圳在“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倡议书中的承诺,我市随后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政府采购等手段推动和促进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

  氟立昂类物质被“法禁”已为时不远

  因为中国已公开向国际社会承诺,在2007年7月1日前,完全停止氟立昂和哈龙两大类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估计中国“禁氟”的法规最迟也会在两年内出台。昨天,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员透露,他们“最近已经起草了一个国务院的法规,专门针对保护臭氧层的法规,将来可以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且要通过宏观产业政策的调整,来加速氟立昂和哈龙的淘汰。”看来,把氟立昂类消耗臭氧层物质纳入“法禁”已为时不远。

  深圳被授予第三届“保护臭氧层”特别金奖。

  本报记者邵东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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