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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载着急救病人肇事后“扬长而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5:26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邵澜金思柳通讯员刘静朱承侃)载着急救病人的救护车,却在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了”另一名伤者,司机此时到底是该走还是该留?昨日,武汉市急救中心司机孙某,面对硚口交警“是否肇事逃逸”的询问大呼“冤枉”:“车上当时有人就要死了,我要救人!” 前晚7点43分,孙某驾驶鄂AP2781救护车,从东西湖新沟镇载走一名腹部、心脏被刺的病人,准备送往同济医院。8点41分,当孙某驾车行至舵落口铁路涵洞100米左右,压黄线超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鄂AAG637“金杯”面包车发生碰撞。

  据硚口事故处理交警张鸿宾介绍,目击群众和受害司机杜某均表示,事故发生后,孙某仍驾车向前疾驰,杜某转头看时甚至没看清救护车的车牌号。

  硚口交警紧急出动,在宝丰路将救护车拦下,当交警询问孙某是否发生事故后逃逸,孙某回答说“没有”,并表示“车内有急需救治的病人!”

  虽然证据确凿,但考虑到人命关天,交警迅速将孙某放行,让其先送病人去抢救。

  当晚,司机向警方自首。救护车内的病人也脱离生命危险。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受害司机的左前臂,被猛烈撞击后散开的后视镜碎片戳伤多处。

  硚口交通大队表示,如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认定,孙某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但由于他当时驾驶的救护车内有急救病人,况且其所造成的事故后果较为轻微,因此,将会考虑“情”与“法”结合,再作出适当处罚。

  面对记者三方都“有话要说”

  昨日上午9时,记者和肇事司机、受害司机以及交警“面对面”,3方均表示“有话要说”:

  肇事司机孙某:说实话,事故发生后,我也感到后怕。前天下午3点到8点,我开着救护车跑了6个地方去接送急救病人,我的心情很紧张,尤其是这最后一名病人,伤情最为严重,随时会死掉。为了救人,我的车速很快,但作为一名有19年驾龄的老司机,事故发生后,我判断对方应该受伤较轻,所以没有停车,一路疾驰送病人,但同时我向“120”报告了这件事。

  受害司机杜某:当时对方的车速很快,一下就冲到我正常行驶的车道上,我当时下意识往旁边猛打了方向盘,不然肯定撞上了,然后就觉得手臂上钻心的痛,后来才发现是后视镜的碎片。我回头去看肇事车辆车牌时,它已经跑远了。本来我很讨厌那个肇事司机,他起码该下车看我一眼,但今天我知道他是在救人后,我又原谅他了,毕竟人命关天,我受点伤不算什么,但那个肇事司机也要引以为戒,别再莽撞开车。

  交警:按照交通法规,特殊车辆如救护车,路上行驶时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只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确保交通安全,孙某明显违反了这一点。而且,事故发生后,孙某即使要离开,也要第一时间马上报警。(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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