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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机关人员“谈生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打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幌子与人“谈生意”,骗取他人的信任后,向其索要预付款。近日,宁国市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李某在一次聊天中结识了宁国市万家乡村民李某某,李某谎称自己是宁国市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城市绿化工作,并说宁国市举行山核桃节需要大量的“小麦冬
”绿化城市。李某某将李某介绍给盛某,李某承诺能帮盛某争取到这笔生意,盛某信以为真。李某谎称要先与其所在单位绿化办签订合同,并要预交2000元定金。盛某将现金2000元和身份证交给了李某,随后,李某携款逃走。经查,李某还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宁国市云梯乡村民吴某1800元。

  (夏姜 耿山)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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