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在港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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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2:13 东南快报 | |||||||||
国家司法考试9月17日到18日首次在香港举行,272名香港考生参加了此次考试。 在香港举行司法考试是国家司法部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的建议而作出的决定。香港居民今后将不再需要前往内地参加此类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主办,同一时间在内地多个城市举行。根据去年1月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司法考试,并在考试合格后在内地执业。今年来自港澳及内地的考生总人数达24.4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