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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泰国,你有权拒绝自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4:00 山西晚报

  “保证自费”被视为非法违纪导游将丢饭碗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高萱)“除了您所缴纳的团费之外,您必须保证落地后消费自费项目800元人民币以上……”这曾经是每一个有过泰国游经历的游客在参加行前说明会时,被三令五申强调的“泰方规定”。然而,从今日开始,任何“保证自费”的行为都将被泰国国家旅游局认定为非法,顶风违纪的导游也将受到开除惩罚。

  有资料显示,在山西游客的出境旅游计划中,新马泰、泰国一地游占了相当的比例,特别是首次出境的游客,大多把目标锁定在这些东南亚国家。“十一”临近,泰国出台新规规范旅游市常记者从省内一家出境旅行社获悉,从现在起,山西游客的赴泰行程中,多了一项内容———客人在曼谷机场一落地,就会收到由泰中旅游同业公会免费派送的一份小册子,上面规定了泰国国家认可的27项自费消费项目的明细和收费标准。泰国西部桂河游、骑象、曼谷金东妮(人妖表演)、芭提雅夜游等山西游客通常选择的项目均列入其中。这份小册子特别提醒游客,游客有权坚持拒绝参加导游介绍的表格以外的任何自费项目。表格内的自费项目为客人自由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取消“保证自费”的提示。导游必须先安排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先回酒店休息。

  小册子还特别指出,如果游客发现导游擅自将表格所列出的项目售价提高,或用反复劝说、胁迫、恐吓等手段行为强迫客人参加自费项目,可以直接向泰中旅游同业公会01-6438300或24小时巡逻的泰国观光警察进行投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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