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县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始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8:58 无锡日报

  本报讯近日从全市县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各市(县)从2006年1月起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县级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对经济比较发达、资金规模比较大或尚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一步到位走规范化改革道路,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
已经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可以在保留现有的模式下,融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内容,将两者结合起来;对已经建立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但还没有实施运转的县,应直接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据了解,这次县级改革将按照“三不变”的原则进行。一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我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经过人大批准之后,何时组织项目实施、何时提出用款计划、何时提出支付申请等,由预算单位自主决定,不能改变各预算单位的执行主体。

  二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预算资金在拨付过程中,在支出符合预算和用款计划的前提下,什么时候用钱,财政国库都要予以保证,不能影响单位的资金使用。

  三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改革之后要进一步加强、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单位财务部门应认真编制用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进度,做好资金支付、各种账务处理、预算编制和年终决算工作。

  (长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