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始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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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8:58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近日从全市县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各市(县)从2006年1月起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县级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对经济比较发达、资金规模比较大或尚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一步到位走规范化改革道路,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
据了解,这次县级改革将按照“三不变”的原则进行。一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我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经过人大批准之后,何时组织项目实施、何时提出用款计划、何时提出支付申请等,由预算单位自主决定,不能改变各预算单位的执行主体。 二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预算资金在拨付过程中,在支出符合预算和用款计划的前提下,什么时候用钱,财政国库都要予以保证,不能影响单位的资金使用。 三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改革之后要进一步加强、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单位财务部门应认真编制用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进度,做好资金支付、各种账务处理、预算编制和年终决算工作。 (长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