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首设国家司法考试考场 港澳考生历史性赴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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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0:39 法制日报 | |||||||||
滚滚香江水记录下了这一历史性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首次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场,港澳当地考生于今明两天历史性赴考。 据司法部考试中心主任丁露向记者介绍,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场,两地居民共有367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香港设立了三个考场,符合报考条件的272人,澳门设立了两个考场,符合报考条件的36人,均参加了第一天的考试。为了保
今天上午七时三十分,离考试正式开始还有一个小时,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一行就来到位于九龙观塘的月华礼堂考场巡视。梁爱诗仔细询问了考试的准备工作和安排,检查了考场的各项设施,并亲自在考生座位上试坐。 在巡考现场,梁爱诗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她说,为了加强香港与内地的法律交流与合作,方便香港地区考生参加每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经律政司向司法部建议,自2005年起在香港设立考区并得到了批准。香港考区的设立,体现了中央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市民的关怀,也是香港与内地实施2003年底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的一项具体行动;在香港设立考区,让考生就近参考,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真实水平,有利于吸取更多的香港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从而培养更多的为香港和内地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同时,也为香港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法律合作关系创造了更丰富的内容和形式。 考试开始前,记者在现场采访了部分考生,香港律师阮先生对记者说,为了迎接这次国家司法考试,他和许多考生都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在香港开设的培训班,做了充分的准备,他对这次考试成功充满了信心。 考生江先生对记者说,他去年在深圳参加过200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由于考前舟车劳碌,加上与内地考生在受教育程度和对中文理解的差异,影响了真实水平的发挥。今年在家门口考试,又进行了一年的“充电”,相信能够顺利过关。 在澳门考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张永春也亲临考场巡考。澳门考区首日的国家司法考试进展顺利。(本网记者 邓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