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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造农产品名牌 树立农业大省市场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0:4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济南9月17日讯(记者吴修安)从有关方面获悉,为带动全省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提高全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我省已经正式颁布了《山东名牌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四大类别的农产品将得到“山东名牌农产品”的称号。

  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山东省名牌农产品认定委员会承担山东名牌农产品的组织
评审和认定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山东名牌农产品认定的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四大类别的农产品。经公示、抽查合格和用户满意度高的产品名单,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农业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审定并公布,授予“山东名牌农产品”称号,颁发山东名牌农产品证书和奖牌。

  “山东名牌农产品”的认定管理将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科学、公正、公开、公平进行,市场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申请人负担。

  据介绍,山东名牌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山东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山东名牌农产品”称号和“山东名牌农产品”标志,但必须注明获得名牌农产品的有效期。企业只能在被认定为山东名牌农产品上使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山东名牌农产品证书和标志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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