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实行最高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1:2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实习生/周芳通讯员/蓝岚) 从10月1日起,广州市民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11种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收费更加明晰了。广州市物价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该市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明确规定社区医生出诊按医护人员计每人次最高只能收15元,婴幼儿健康体检每次不高于5元,并可适当下浮。

  据了解,《通知》适用于广州市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对于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要求必须实行政府指导价(见附表);在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允许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服务,延伸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服务价格,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药品,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市场调节价药品,在不超过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

  物价部门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应将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药品价格、规格等内容在服务场所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项目名称项目内涵政府指导价(元/次)

  婴幼儿健康体检5

  儿童龋齿预防保健含4岁至学龄前儿童按齿科常规检查5

  家庭巡诊 含了解服务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疾病治疗和康复、进行健康咨询17

  围产保健访视 含出生至满月访视、对围产期保健进行指导 23

  传染病访视 含指导家庭预防和疾病治疗、康复23

  家庭病床建床费 含建立病历和病人全面检查20

  家庭病床巡诊费 含定期查房和病情记录 17

  出诊包括急救出诊15元/人次

  建立健康档案5

  健康咨询 指个体健康咨询10

  疾病健康教育 指群体健康教育2元/人次

  注: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可适当下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