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继姚明之后成为上海第二任形象代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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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5:0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阎小娴) 继姚明之后,奥运冠军刘翔将成为上海市第二任城市形象代言人,聘期拟为两年。 为进一步在国际上树立上海市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上海市人民政府将特聘刚在上海国际黄金大奖赛中夺冠的刘翔,与姚明一起共同成为上海市城市形象代言人。
两年前,效力休斯敦火箭队的球星姚明,成为了上海市首位城市形象代言人。这一次,姚明将得到两年的续聘。 据悉,聘用刘翔为城市形象代言人的新闻发布会以及仪式,将在一周后刘翔完成日本世界全明星田径赛再择日举行。 刘翔说,“上海是我的故乡,这片土地养育了我、培养了我,能成为上海市的形象代言人,是人生的一种殊荣,我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他表示,上海是一座日新月异的国际大都市,“上海每天都有新变化、新发展,我希望自己也能和这座城市一样,每天都有新的进步、新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