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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重病丈夫当扶助 大冶法院判决不能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8: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凌云通讯员程凌风报道:妻子被查出患有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后,丈夫以妻子“隐瞒”病史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一年来的曲折,前天大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丈夫应尽扶助义务,不允许离婚。

  28岁的余磊是大冶某中学教师,妻子小芸今年26岁,是大冶某机关单位职员。2001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3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活比较平静。

  2003年底,小芸怀孕后流产,出现大出血征兆,余磊对妻子悉心照顾,但病情一直未见好转,随后,小芸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此时小芸向余磊坦承她原来知道有这个病,经过治疗后一直没有复发,她认为病好了所以一直没有透露病情。余磊开始有意疏远妻子。

  2004年7月,从

医院回家的小芸发现家里的门锁换了,进不了门,接着,丈夫以她隐瞒病史,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为由向法院起诉
离婚
,小芸病情随之加重,再次住院,法院因此中止审理此案。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小芸的病情有所好转,随着时间流逝,小芸的思想开始转变,为了不拖累余磊,她也想结束这段婚姻。日前,该案重新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这对夫妻婚前相识恋爱达两年,彼此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现在女方病情严重,尚在治疗中,这种情况下,丈夫应尽扶助义务,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病人康复,康复后,夫妻感情尚有和好的可能。于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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