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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开业 员工饭后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9:12 新文化报

  一女员工需住院治疗, 家属称住院费每天要3000元,饭店说医生告知200余元就够了

  本报讯(记者 庆华) 长春一家饭店试营业时,员工在吃过午餐后不久相继发病,且病症相同。原来他们都吃了同一种菜——豆角。40多名员工被迅速送往医院,医生经过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经过治疗,大部分员工身体都渐渐恢复正常,只有一名女员工却一直未愈,住进医院。这两天,这名女员工和单位因为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她的哥哥准备
到法院起诉。

  家属 住院费每天需要3000元

  在解放军第四六一

医院,记者见到了还在治疗当中的女员工张某,她告诉记者,16日中午,饭店员工的工作餐中,有豆角、菠菜和肉丸。这顿饭有很多员工都吃了豆角,饭后一个多小时以后,相继有人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病员工立刻就近送往四六一医院打吊瓶解毒。张因为较重,还吸了氧。“我的呕吐物呈咖啡色,带着血丝,医院化验完后,初步诊断为急性胃粘膜病变。”张说。记者查看了张女士的诊断书,上面写着“初诊为食物中毒”。

  张和其他的同事一样,打完吊瓶后症状缓解了,就在单位的批准下,回家休息了。可是过了一夜,她感觉症状依然存在,胃更疼了。于是马上在哥哥的陪伴下,于17日下午,住进了医院。

  张的哥哥告诉记者,现在600多元的药费是他们自己垫付的,饭店经理来医院看望了妹妹,说让单位负责张的医疗费用。可是,主治大夫说,现在妹妹的病需要每天3000元的费用,因为饭店不往医院给妹妹存钱,所以现在只能常规治疗。

  饭店 每天200余元就够了

  17日下午,饭店已经正式开业。该饭店营业部黎经理和姜副经理接受了记者采访。据他们介绍,17日上午,卫生防疫部门来调查了员工集体发病的事,根据调查的情况,员工是吃了未烹饪熟的豆角造成的食物中毒。中毒的40多名员工除了张某以外都已经恢复了正常。得知张某住院后,饭店多次派人前去探望。昨天上午,饭店还为她存了500元医疗费,至于先前他们自己垫付的,待出院结账时饭店会偿还给张。黎经理说,张的哥哥给他打电话,让饭店给张每天拿出3000元的医疗费,此外还要拿出3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这样的要求太过格了。饭店派人到医院咨询了医生,张的病达不到每天要花费3000元治疗,按照医生的说法每天200余元的费用就够了。总之,饭店会负责张的医疗费用。

  医生 医疗费不会高到每天3000元

  昨天,记者并没有见到张的哥哥所说的主治医生。据说该医生正好休周末。记者随后咨询了当天的值班医生,据介绍,张经过一段时间的巩固治疗后就可以出院了,医疗费不会高到每天3000元。(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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