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理工修订学生管理规定 违反学术道德将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0: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9月19日消息 (记者 胡啸 实习记者 胡尉瑶 通讯员 康勇斌) 江西理工大学新修订的《学生管理规定》已于今秋开始实施,新校规明确规定,大学生违反学术道德将受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

  江西理工大学新校规中明确规定,学生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该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较
轻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江西理工大学学工部负责人认为,学术诚信是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

  他同时介绍,新校规还设立专章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取消了“品行恶劣、道德败坏”等刺激性的道德评判语言,引入了法律规范用语。还同时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处分有陈述、申辩和申诉等权利。学校同时将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处、保卫处、校团委和学生所在学院的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与此同时,记者还发现,该校新校规还对纪律处分方式进行了修正,取消了勒令退学的处分方式,将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被开除学籍的学生还可获得学校发给的学习证明,这都体现了新校规与国家法律相统一、以人为本的精神。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