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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 潜入宾馆盗窃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1: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一个专门在宾馆、浴室行窃的盗贼,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家住郎溪县建平镇某村的周某,从2004年3月到12月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在郎溪县建平镇的8家宾馆、浴室,利用顾客外出或者洗澡的间隙,趁机潜入客房,频频伸出黑手,共盗得手机7部及现金共计人民币31773元。郎溪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周
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侵犯,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夏姜 宁江)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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