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蜡烛山旅游开发区有人擅建公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安庆讯 没有民政部门的批文,一个非法公墓正在安庆市大观区十里乡林业村境内一座山林地上紧锣密鼓地兴建。

  在离安庆市十狮路狮口大桥不远处的一路旁,一块新竖立醒目的路标“指示牌”吸引着过往行人的眼球。“指示牌”上赫然地写着“保护生态蜡烛山公益墓区”的字样,然而许多人都不知道,这家公益性墓区是一家非法公墓。

  这一非法公墓坐落在安庆市大观区十里乡林业村境内,笔者按照公路边的路标“指示牌”行至一座山头,发现这座山头已有一半的植被被人为破坏,当地一位姓陈的村民说:原先这里一片葱郁,因为村里有人在此修建公墓,这里的生长良好的山树全被砍伐挖尽,使这片山林成了“不毛之地”。

  笔者随后按照路边“指示牌”上的电话号码拨通了经营该公墓业主的电话,佯称自己家有老人年事过高,欲在此处购买一座墓穴,问需要办哪些手续,价格多少?电话中,一位男子说:“目前公墓正在办理有关手续,一星期后你随时来随时给你办理。”这位男子再三称“这个公墓是公益性质的,价格相当便宜”。

  据了解,2005年9月1日,安徽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公墓管理,彻底整治非法经营公墓,要严格执行公墓建设有关规定,坚决制止擅自建墓、滥建乱葬和公墓经营活动的不正当行为。然而,令人诧异的是,这个公墓区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顶风“作案”。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称,该公墓修建的业主看到离其不远处的一家正规墓区“生意”较为火红,便产生利用自己独特的“资源”狠赚一笔的想法。

  “蜡烛山公墓区根本没有经过我们批准。”大观区民政局刘副局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按照省民政厅《民政法律法规》有关条律规定,未经批准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如果建立公益性公墓,也需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区)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到市民政部门备案。另外蜡烛山已被大观区列为旅游开发区,按有关规定,旅游开发区内不得建墓,不管它是公益性公墓还是经营性公墓。”

  大观区民政局檀局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大观区民政局也在近日陆续不断地接到当地群众的投诉,称有人在蜡烛山私自建墓,我们将派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后将对违法建墓者做出相应的处罚。”(杨宏伟)

  (来源:合肥晚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