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扛尸打砸抢案追踪:施暴者至今未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2:33 法制早报 | |||||||||
-城建局局长为一件琐事找“地产商算账”,不幸猝死。随后的几天,其同事、亲属几千人抬尸洗劫了地产商的住宅和店铺,这就是轰动一时的邵阳“扛尸”事件。 -事发后,在各级领导的关注下,司法部门表示要严查此事,但最后还是大事化小:带头打砸烧的几个人只被行政拘留 15 天,而未被刑事起诉。
-两年后,地产商的家还是一片狼藉,充满“杀气”。一场侵犯他人合法财产的打砸烧活动,被施暴者理解为“正义的复仇”。 两年前发生的那起建国以来罕见的“扛尸”事件至今悬而未了。两年后的今天,傅中意仍然流落京城,为其所蒙受的这场飞来横祸讨要说法。 对于那起“扛尸”事件,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因仇富心理驱使,有人说是当地“扛尸”恶俗作祟,也有人说是商业对手借机整垮对手,但事情的真相至今没有定论。 2003年12月20日,湖南省邵阳市下属邵阳县建设局局长邓节生因为一件琐事,在找邵阳市房地产商傅中意“算账”的过程中,因重度冠心病猝死,竟引发了一场罕见的长达五天四夜的“扛尸”事件。其间,因为死者家属的打砸抢烧等行为,傅中意的住宅和公司被破坏殆尽,傅及其家人从此被逼上了漫漫逃亡之路。 为什么当初会出现打砸抢恶劣行径?两年前,各界对邵阳警方普遍做出了“不作为”的质疑。 邵阳警方当初就此对各界表示并向受害者傅中意作出承诺,将严厉查处扛尸事件中的打砸抢人员。但为何两年过去了,傅中意被毁坏的家依然满地狼藉、臭气熏天,警方却依然没有出现一个明朗的“承诺兑现”? 一个局长的突然猝死 2003 年 12 月 19 日 ,邵阳县建设局局长邓节生带领 5 人从 20 多公里外的邵阳县赶到邵阳市,在湘桂黔建材城楼上的建民宾馆消费,车子停在宾馆对面“中意楼”二楼市场的台阶上。 第二天早上 8 点多,“中意楼”的老板傅中意和妻子杨丽芳、弟弟傅斌、司机罗桃容几个人准备出门参加公司的奠基仪式。就在傅中意准备开车时,邓节生停在自家公司门前的桑塔纳轿车正好堵住了傅中意车子的去路。 而傅中意工地上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打来,他下车到处找邓节生司机移动车位,但等了半个小时仍不见动静,情急之下。傅中意踢了桑塔纳车右轮胎几脚,傅斌也捡起一根小铁棍打破了邓节生坐车的一个侧灯。 此时,邓节生等人也出来了,问:“谁砸我的车?”傅中意说:“是我公司的人,我在此负责任。”邓说:“你砸我的车,我砸你的店,我烧了你的店,我搞死你!”(记者注:双方的这些言语在公安案卷中得到印证)。 邓边说“砸店”边气呼呼地向“三强布艺”店冲去,布艺店老板告诉邓节生:“这不是傅中意的店”。邓节生明白后便转身离去,孰料刚走出店门,就步履踉跄,倒地昏迷。邓的随从朱勇飞赶紧去药店买速效救心丸,医务人员也很快赶到现场抢救,但邓节生终因抢救无效,猝死在“三强布艺”店门口。 事发以后的 2003 年 12 月 26 日 ,经湖南省、市、区三级主检法医鉴定,由邵阳市双清公安分局下达的法医鉴定书认定:邓节生系冠心脏病突发猝死,但情绪激动和外伤是诱因。 就“外伤”形成的原因,曾经有多家媒体前住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公安分局采访,要求提供原始法医鉴定和相关案卷资料,均被以“案卷不外传”为由婉拒。 当着警察的面 “扛尸” 应警方的要求,傅全权委托中意公司经理毛东辉和公司法律顾问贺宏伟于当天中午参加了由公安局主持的协调会。协调会上,死者家属要求傅中意先交 25 万元出来办丧事。傅则表示邓的死与他无关,在警方未尸检前先交钱等于承认是自己打死了邓节生,因此无法接受。 20 日下午,警方对邓的尸体没有作出保护,一群人大摇大摆将邓节生的尸体搬进了傅中意的住宅,将一口水晶棺材摆在了位于“中意楼”六楼傅中意家宽敞的客厅中央。 傅的妻子杨丽芳和公司经理毛东辉为此多次向警方求援,要求在场干警制止扛尸的事态恶化。但大量目击者表示,大批警察呆在对面不到 二十米 的建民宾馆,按兵不动。当天下午 3 点,傅中意的住宅和公司共 1000 多平米的场所均遭到了死者同事、亲属和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士的打砸抢烧。 傅公司的办公系统被完全毁掉,文件、票据、档案、账册均被损毁、焚烧或失踪。而记者调查,大量目击群众均证实,在此过程中,在场的警员一直没有制止。 双清公安分局政委易爱民当初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们报案迟了,我们去时尸体已弄上楼了。当时我们要弄(制止)的话,群众要弄我们。“邵阳市相关领导也表示:“扛尸上楼前,由于警力不足,怕矛盾激发没有强行阻止”。 傅中意的公司经理毛东辉说 : “由于现场没有公安制止,我打算找几十个人堵住楼门,但傅中意打电话说公安不制止很难理解,我们不能贸然行动,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目击者张华军说整个“扛尸”过程他都在场,没有看到一个警察阻拦,第二天“死者家属在扛尸现场打牌,警察坐在一边看热闹,警察又把摔倒的东西扶起来,让家属赶紧把现场收拾一下”。第二天下午,傅刚装饰待售的一套复式房子又遭到打砸。 警方在干什么呢 ? 原来他们把侦查重点放在了傅中意身上。一份邵阳市委办文件显示 “市政法委副书记赵河澄坐镇建材城,受托对事件处理进行了全天候地组织指挥”。“由邵阳县、双清区,市公安局、双清公安分局各出一万元办案经费,以加大对傅中意的查处力度”。 “仅在追查傅中意的近两个月内,耗费了公安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尽管如此,公安部门没有丝毫怨言,在市政法委的部署下,市职能部门和双清分局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艰难的侦查工作、并依法处理案件”。 另类“革命烈士” 两年后,记者再次进入“扛尸”现场,这里依然破损不堪,人去楼空,十分凄凉,墙上到处写满了“有钱算什么”、“为富不仁者杀”、“畜生”、“杀”、“血仇必报”等字样,令人不寒而栗。傅中意苦心经营多年的邵阳第一高楼项目的所有设计图纸、策划方案也全部消失,邵阳第一高楼自此泡汤,直接经济损失达 300 余万元,间接损失不可估量。 “扛尸”事件目击者陶有成对记者回忆:“当时至少有上万人上楼去看扛尸现场,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建材城看热闹,简直成了旅游景点”。 这场烧光、砸光、抢光的“三光”闹剧持续了五天四夜后终因警方的制止才告结束收场。邵阳也因此事轰动全国,两年来,“扛尸”现场如故,邵阳民间追溯此事依然感慨万千。 傅中意认为,警方的办案程序对其不公,警方在未做出验尸及侦破前就已确信他是“凶手”并展开持久的追捕。记者获得了一份邵阳市委办的内部文件。 文件表明,案发之初,邵阳有关部门即成立了有领导牵头的专案组,对傅中意以“涉嫌过失杀人”立案侦查。 但调查不久之后,警方就排除了这种可能,并最终得出结论:邓节生的死是因为情绪激动和外伤诱因导致冠性病发作猝死,经公安人员反复侦查核实,其外伤为邓自行倒地所致,并非他伤。 在“扛尸”和打砸抢期间,邵阳县村、乡、县三级和数个单位都派人派车前往邵阳市参与。邵阳县建设局周炜讲:“四天内,至少有数百名亲戚或者乡党前往建材城,建材城所在双清区政法委副书记魏建明当时负责邓家亲属们的吃住,在建民宾馆招待这些人。” 而坐镇建材城指挥事件处理的政法委副书记赵河澄也曾说 : “整个事件中,邵阳县财政垫了 2 万元,邵阳市政法委向市财政借了 2 万元,双清区财政垫了 1 万元”。 周炜说 : “邵阳县建设局也花了 3 万元。为了接送农民,黄塘乡出了两台车,建设局出了几台……” 记者获悉,赶往“扛尸”现场的人包括很多公务员。邵阳县建设局 16 个人,除了个别人出差外,全都去了,县财政局、物价局、计生委、商业局等单位都先后有人参加。 邵阳市委一位退休的处级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问:“一个县级建设局局长意外猝死,是什么力量让一帮人如此肆意妄为?竟至几级财政出钱,几级部门出车、出人?” 他质疑,邓何以还被定为“为保卫国家财产、不畏强暴、英勇殉职”,有关单位还准备追认邓为“革命烈士”? 不明不白的汇报材料 记者查证, 2004 年 7 月 4 日 ,湖南省委办公厅信息刊物《每日要情》刊发了邵阳“ 12 ·20 ”事件,邵阳市委办公室随即于 6 天后向省委上呈了一份汇报材料,题为《关于 12 ·20 事件发生及侦查处理的情况汇报》。 这份材料称“市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双清区委、邵阳县委的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多次组织研究处理。公安部门出动了大量警务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这份报告并未提及警方在此事中的一些被公众质疑为不作为的情况,称“傅中意现在的处境是自己造成的”、“傅对善后毫无诚意,激起死者亲属群情激愤,引发了死者亲属的强行扛尸入室,毁坏私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这份报告还指出:傅在长沙,北京等地的潇湘晨报、新京报、新浪等网站媒体大势进行舆论炒作,增加了办案难度。 该报告对警方在制止“扛尸”过程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正当公安人员集中精力,一边继续在与傅方电话协商,并在全城范围内搜索傅中意,一边做死者亲属劝解工作时,客观上分解了警力。此时,死者部分亲友见傅中意摆老板架子,迟迟不肯露面,又不肯出钱,愤怒的情绪到了难以自制的地步,并乘公安警力分散空隙,以死者弟弟邓胜利为首,以逼傅中意现身为由,抬着尸体,不顾邵阳县在场干部的劝阻,强行突破 3 名干警固守的 2 道铁门,撞伤干警手臂,冲进傅中意住房,把尸体摆在客厅里”。 这种场景与警方多次接受采访的说法自相矛盾,与众多调查更不相吻合。 记者仔细阅读了这份文件,其中提及傅与邓节生在发生争执前,傅曾说“这房子是我的,天是我的,地是我的,你的车挡住了我的车,我就要打烂你的车”。 而此前,邓节生之妻唐有银于 2004 年 6 月 10 日 向双清分局民事起诉傅中意和黄建民的诉状中称,傅出狂言“打烂你的车算什么,我还要打你的人,不过赔你一千万”。这类所谓傅中意当初说过的话还有好几个版本,但其实已经均被目击者或法院认定为子虚乌有。 报告中称“傅中意交待自己用铁棒毁坏邓节生桑塔纳轿车 (E90850) 的违法事实,并且该口供与建材城的调查取证物吻合”。 但奇怪的是,记者查阅部分公安机关问话笔录,都对“傅砸车“的说法予以了否认。 傅中意驳斥:“我分明没有砸过,怎会自己交待?” (2004) 双法民初字第 727 号民事判决书也裁定:对原告邵阳县建设局的诉讼请求,因造成湘 E90850 号车损失的是傅中意之弟,其弟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该车的损害不能由傅中意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院不予支持。 那么,汇报中“傅中意交待”又从何而来? “彻底改变”的命运 邵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石民生曾表示:“ 12 ·20" 事件中,作伪证者是祸根,害了邵阳,害了大家,要将他们绳之以法。”原邵阳市委书记蒋建国对此事件也先后批示: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严肃依法惩处打、砸、抢、烧犯罪分子、作伪证者和幕后指使者,不要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但为何“ 12 ·20 ”扛尸事件的主要肇事者至今依然逍遥法外?警方曾对媒体记者说:“当时参与者太多,分不清谁的责任大,故不能采取法律手段。对于作伪证者,并没有造成傅的人身伤害,从情理上也不能立案。” 两年中,傅中意一直在为自己讨要说法,但历程颇为艰难: 2004 年 3 月 27 日 ,向邵阳市公检法系统呈送“强烈要求政法机关依关惩处 12 ·20 扛尸事件中打、砸、抢、烧等犯罪分子”,至今未果; 2004 年 3 月 28 日 向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公安局递交三份“被打、砸、抢、烧物品初步清单”,一直未予侦查; 2004 年 9 月 26 日 向邵阳市双清分局、双清区检察院递交“控告状”,要求对作伪证者刑事立案,一直未见行动。 此间,死者邓节生的家属则也一直在向傅索赔,邓妻唐有银以傅中意“猛力将原告之夫推倒在地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为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傅向法院请求:“原告理由不能成立,已为公安查实是伪证,且原告诬告被告,要求法院驳回原告上诉”,法院没有采纳。 但法院推翻了栽赃于傅的各种伪证,查明了傅与邓当时并无任何肢体接触,不过,法院认为傅中意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按本案计算的赔偿总额 4O% 划分……承担 86381.48 元。” 傅不服,上诉至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已于 2005 年 8 月 1 日 开庭,尚未做出判决。 傅多次激动地对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其他办法,摆在自己面前的就只有走极端一条路了。 记者看到,邵阳市委上呈省委的那份汇报材料中清清楚楚地写着:“ 2004 年 3 月 8 日 ,专案组在原有调查的基础上,又一次把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的何广东,故意损坏财务的邓红清等带回邵阳市讯问,经过反复教育终于把非法侵入住宅的嫌疑首犯邓胜利、何广东,故意毁坏财物的邓红清的基本事实查实。同时,查清了刘小林等人作假证的基本事实。” 材料又称:“到 6 月 30 日 止 (2004 年 ) ,两起治安案件处理完毕。傅中意被行政拘留 15 天,扛尸入室、毁坏财物的何广东、邓红清分别给予行政拘留 15 天、 10 天的治安处罚。上述处罚是依法、公正、有效的。” 傅中意对此颇为费解:这起罕见的扛尸事件就以简单的治安案件定性?打砸抢人员造成我公司、家庭受损数百万元,却只是一个拘留十几天的治安处罚即宣告结案?处罚“依法、公正、有效”之说从何而来? 因为一件琐事,一个局长意外猝死,一个商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这场荒唐离奇、震惊全国的“扛尸”案何时才能划上句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