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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局长大接访海口遇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2:33 法制早报

  教师“强奸案”三十九年难划句号

  □文/图本报记者林碧琦

  “39年的‘强奸’罪名使我的名誉完全被毁,给我带来无尽的苦难,甚至生命差点都没了,最终还不给恢复名誉, 不予平反,我的损失谁来买单?”9月5日,海南文昌市东阁
镇流坑村“村民”邢诒学又给记者发来传真,直陈内心的郁闷。

  1965年,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在邢诒学所任教的小学召开大会,宣布他“强奸女学生”,是“坏分子”,开除出 教师队伍。从此,“强奸”罪名的阴影覆盖了他的人生与梦想,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彻底淡出人们的视线。

  在今年全国公安局长大接访的活动中,饱尝多次申诉失败苦果的邢诒学再次将遭遇向海口市委政法委书记、海口市公 安局局长彭晓敏倾诉。随后海口市委政法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联合调查组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邢诒学具有“强奸和调戏女学生”的行为,邢诒学没有犯罪,但本案 当时没有司法机关介入,故不属于“错案”、“冤案”,亦不存在恢复名誉的问题。

  经历了三十九年的痛苦与耻辱折磨之后,得到海口市委政法委的重视,邢诒学以为这次他将得救了——背负了三十九 年“强奸”罪的黑锅将被去掉,将获得平反,名誉将得以恢复。然而,调查组的结论却让他再度陷入失望的泥沼,郁闷无比。

  “强奸”罪背了三十九年

  邢诒学1960年毕业于广东琼台师范,毕业后先后分配到海口市第三中学、第九小学、第十三小学任教。他曾被评 为“海口市优秀教师”。他的教案在海南公开发行,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他的公开课引人关注。

  1964年开展的小“四清”运动中,邢诒学响应组织号召,向组织“交代”了他与女学生李翠容恋爱的“错误”。 李翠容是他所教的六年级乙班的学生。

  1966年1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市第十三小开会宣布: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已被划 为“坏分子”,开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回家。

  “当时在场的老师包括我在内,都不知道我强奸的是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强奸没有说,也没有给我申辩的机会。 ”第二天,邢诒学被一位持枪的人押至文昌公安局,随后一个人回到农村老家。

  回文昌老家的第三天,邢诒学就开始买来钢板和蜡纸,刻写申诉材料寄往各级部门,均无音讯。

  1973年的一天,万念俱灰的邢诒学灌了一瓶白酒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牛绳,到村里僻静处爬上一棵六米多高的 树腰上准备了结残生,不料牛绳断掉,他从半空坠下,喉咙处皮肉被绳勒烂,但最终还是存活下来。1984年,在隐瞒真实 年龄的情况下,45岁的邢诒学才得以与一丧偶中年女子结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坏分子”帽子被摘掉,邢诒学又开始了上访,试图洗清“强奸”罪名,恢复名誉 ,重返久别的教育战线。海口市教育局对“强奸”案当事人李翠蓉进行了调查,李翠蓉写信说明,所谓“强奸”案是她被办案 人员逼迫承认的,手印也是被强行按上的,坚决要求推翻原案。但海口市公安局一直不予受理。

  1986年邢诒学再度上访时,竟无意中从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工作人员处得知,海口市教育局曾对他的问题做过 “平反意见”,但在送往海口市公安局落实办盖章时,有关调查材料和“平反意见”竟被负责人丢到废纸篓里去了。邢诒学自 此心灰意冷,再也无心上访。

  直至今年7月18日,在全国公安局长大接访的活动中,邢诒学在老同学的陪伴下,带着沉积了三十九年的冤屈,从 文昌来到海口,向在明珠广场接访中的海口市政法委书记、海口市公安局局长彭晓敏诉说了前尘往事。

  邢诒学说了该说的话,递交了该递交的材料,提供了该提供的有关知情人的名字。彭晓敏书记随后指示成立联合调查 组,进行专案调查。

  “受害女学生”的信

  8月23日,在海南文昌市东阁镇流坑村邢诒学的家里,邢诒学向记者出示了一封证实他没有强奸女学生的信。“它 是被一名有正义感的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档案室里找出来的。”

  这封信写于1986年3月13日,寄自李翠容当时工作单位——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图书馆,是寄给“海口市教 育局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同志”的。

  信中说:“一颗(块)沉重的大石头,二十年来一直压住我的心脏,使我难过、自愧,这就是因为我的年幼无知,在 迫供讯(应为“威胁恐吓”,下同)之下,抄写假强奸案材料,摧残了邢诒学老师。但更确切的,还应该是说调查材料的同志 ,由于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采取迫供讯手段所造成的结果。”

  李翠容在信中说:“我1964年于海口市十三小学毕业,在市新华中学就读不久,调查邢老师材料的人找我来了, 他们把我带进小房子里,有时把我带进办公室中,每天几次,有时我正在上课也把我叫去,每次轮流换人写材料,开始以软的 口气说:‘组织是关心你的,你不要怕,邢老师强奸了许多女学生,她们都写材料了。邢老师强奸你多少次……’我害怕带哭 地说:‘邢老师根本没有强奸我。’经过几天多次软硬兼施,我都实事求是地说:‘没有强奸就是没有,怎能硬叫我说是有呢 ?’”

  “后来他们换来的人更凶了,拍桌子,大骂喝道:‘你不承认,就抓你去广场开大会斗争,斗到你承认,我们问什么 ,只要你应个‘是’字就行了。’处在幼年的我,天天受恐吓,同学们常围着我,嘲笑我。当时我头脑乱极了,时常啼哭。在 无法忍受迫供讯情况之下,我为了避开恐吓,安心学习,后来他们问什么,我都应一个‘是’字。幼小的我,当时以为说‘是 ’字就算完了事,谁知他们还强迫我按他们写好的材料重抄一份。我当时不肯抄,他们问:‘你为什么不肯抄?’我说:‘邢 老师根本没有强奸我,我不能抄。’他们反问:‘那你为什么说‘是’。’我说:‘是你们强迫我说的。’这下子他们更凶了 ,拍桌子大声说:‘不抄,就不让你回家,抓你去游街。’(当时我真害怕他们抓我去游街)在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 被迫抄假强奸案材料,但他们恐吓我的话,一句也不让我写上去。抄完后,他们大声说:‘盖上你的手印。’我害怕得脸色发 白,不肯盖手印,结果他们之中有一个抓着我的拇子(指)盖了手印。这就是所谓邢诒学老师强奸我的由来。”

  信的最后,李翠容说,关于否定假强奸案材料的问题,她曾三次向海口市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写过挂号信,但都 得不到解决,不知何原因,现再寄去一封,希望邢诒学老师的假强奸案问题尽快得到落实。

  174号档案

  资料显示,海口市教育局档案室档案中,邢诒学的名字编号是174号。档案的内容除了“强奸学生案”当事人李翠 容1986年写给海口市教育局落实政策办公室的信,还有邢诒学加入共青团的材料,他填写的干部登记表,他向党组织呈递 的

思想汇报,乃至平时教学、生活的思想汇报,及广东琼台师范毕业生分配工作登记本、广东琼台师范1960年中师毕业生 成绩一览表等。

  而记录邢诒学“强奸”罪名的,只有一张登记表,表上关于邢诒学的“一惯表现”,用的是“道德败坏,流氓成性” 等词语,但没有任何有关公检法部门的判决或意见,表上填写意见和签名的是当时“市小学第一支部”宣传员吴学义。

  这张登记表上,称邢诒学的“错误”是“常借辅导学生学习,找学生谈话等方法为名奸污女学生,强奸幼女李翠容、 林某某,调戏幼女19名,手段恶劣,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行为……”

  档案被海南媒体第一次公开,事隔40年后的“错误”情况,邢诒学这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不仅“强奸”了李翠 容,而自己还“强奸”了女学生林某某。而对于邢诒学的“罪行”,没有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记录。

  政法委的结论

  “没有证据证明邢诒学有强奸和调戏女学生的行为。”8月24日,在海口市委政法委办公大楼,邢诒学“强奸女学 生”案联合调查组负责人、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邢建良说,调查组本着‘无罪推定’的原则,客观地作出了这一结论。另外 特别说明,本案当时没有任何一个司法机关的介入,故不属于“错案”、“冤案”。

  邢副书记透露,调查组作出上述结论的原因有三:其一,当年学校调查人员找邢诒学谈话时,邢诒学一直否认有强奸 行为,39年来一直申诉要求恢复名誉,所谓的“被害人”也否认这一情况,称当初抄写材料是被迫的;其二,接受调查组调 查的16位知情人,包括邢诒学所在小学所属党支部领导及多位老师,都说没有听说邢诒学“强奸女学生”的事情;其三,所 谓的邢诒学“强奸女学生”案件,从来没有进入过司法程序,公检法部门从来没有对邢诒学采取强制措施。

  邢建良副书记说,根据邢诒学上访时的陈述,1966年1月17日晚,“市公安局和教育局联合开会宣布,我(邢 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划为‘坏分子’,开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回家”,而调查组的结论却是,邢诒学被“清除出 队”并非由于组织上强加了强奸罪名,而是因为他被划为“坏分子”。

  邢副书记说,事实上,结合当年正在开展的“打击流氓犯罪活动”,针对一些群众的反映,组织上当时对邢诒学做过 调查,但调查结果没能证明邢诒学有强奸行为。所以,邢诒学的事情一直也没有立案,如果曾经立案,公安部门肯定有档案留 底。再说,如果组织上当年有确凿证据证实邢诒学强奸幼女,此事必定进入司法程序,以当时对此类罪行的判决来看,邢诒学 肯定会因此坐大牢,甚至可能被判死刑。

  调查组认为,邢诒学被划为“坏分子”,一是因为在当时“打击流氓犯罪活动”开展的同时,邢诒学恰好在“向党交 心”的材料中,承认自己曾和一名女同学谈过3个月的恋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问题不是小问题,加上他的“地主 ”出身,很可能由此被划为“坏分子”。

  调查组从海口市教育局存放的档案中,找到了1982年粤办发16号文,当时广东省教育厅给广东省委去了请示件 ,说明1964年冬至1965年春“打击流氓犯罪活动”中,由于采取的是群众性揭发检举,方法粗糙,扩大了打击面,混 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导致部分教师被隔离审查或停职反省。

  邢副书记说,邢诒学本人提出来的“恢复名誉”要求,由于组织上没有强加给他“强奸”罪名,也不是因此清除他出 队,因此不存在恢复名誉问题,调查结论已经表明邢诒学没有“强奸女学生”。有关邢诒学是“坏分子”的处理决定,如今已 无从查找。尽管邢诒学与小学生恋爱本身有过错,但因为这样的过错被“清除出队”,这样的处理确实偏重,考虑到邢诒学的 实际困难,组织上应予妥善解决。

  邢诒学的意见

  据悉,当年“打击流氓犯罪活动”是在教育系统展开的,从头到尾由海口市公安局牵头、指导工作,从各党支部抽调 专人组成工作队,配合调查。当时陈世全是海口市一小的第一支部书记,时任海口一小校长的吴学义是第一支部宣传员,时任 海口三小教导的欧懿琼及黄秀容负责对女生的调查。

  邢诒学的问题是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处理的,由欧懿琼和黄秀容负责调查。陈世全有一段时间被抽调去忙别的活,市 小学第一支部书记的工作由吴学义暂时代理。吴学义在处理邢诒学问题的材料上填写了意见并签名后,即到广州治病,没有参 加宣布处理邢诒学的大会,陈世全主持宣布大会,可他没有参加处理邢诒学问题的讨论,而欧懿琼,后来调回广东老家。

  结合当时情况,邢诒学针对调查组的结论提出自己的看法,调查人欧懿琼和黄秀容被抽调到工作队后被派来的,以组 织名义工作,是代表组织来的。调查材料由她们上报后,经过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讨论通过的。当时代理海口市小学第一支部 一切工作的吴学义在登记表上作了意见和签名,说明案件是由组织处理的。当时由一名持枪的人先送我到文昌公安局,然后一 个人回家。这一点说明,我这个案件与公安有关。

  邢诒学还说,他被开除出队的理由是“强奸女学生”,犯有‘强奸’罪,现在却将理由改变为‘他是坏分子’,这是 把事实模糊。”

  邢诒学说,当年,调查人员调查时一概没有提起过“恋爱”和“地主”身份问题,宣布大会上也没有说明,所调查的 问题只有一个,即“是否强奸女学生”。“现在以“坏分子”顶替核心理由,重新定案,避轻就重,淡化了旧案的定性,看轻 了我所受的痛苦。”

  本来看到些许希望的刑诒学再次陷入绝望之中:“看来,教师强奸案39年也难划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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