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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购国企涉嫌犯下两重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2:46 法制早报

  投入9千万为贪污8间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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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私营企业主卢权华接管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投入九千余万元,盘活企业。

  2.一年后,检察院起诉卢权华涉嫌非法占有8间车库。

  3.代理过刘涌案、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案的著名律师田文昌、曹树昌出庭为卢权华作无罪辩护 。

  -出场律师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田文昌 律师

  曹树昌 律师

  □实习记者章平

  辽宁公路水泥厂刚刚从死亡线上重生之时,一场审判突然降临,2005年9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该厂法定代表人卢权华涉嫌贪污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一案。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8月4日以卢权华涉嫌贪污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起诉至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书中写道:“2004年3月2日卢权华将八间车库的产权变更为自己名下,将该车库非法占有。”

  “我几乎倾注了全部的精力和财力,没有昼夜地拼命工作,却没有要过一分利息,我为的是谁?”

  在辽宁省桓仁县看守所,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田文昌、曹树昌会见犯罪嫌疑人卢权华时,卢权华说。

  私企主巨额购国企

  在辽宁省公路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已经停产近半年、长达十几个月没有给本厂职工发过工资及保险费的情 况下,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天意煤矿(以下简称天意煤矿)的红火和资金实力被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的 一个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管公司)相中,托管公司接管了水泥厂后,并于2003年1月将其转让给卢权 华的天意煤矿。

  经营一年扭亏为赢

  “从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水泥厂向天意煤矿借款443笔,实际累计借款9265.6万 元。”也就是说,在卢权华经营水泥厂一年半的时间中,累计向水泥厂投入资金9000余万元。从本溪鑫鑫税务

司法鉴定所 于2005年1月29日所出具的《账款审计报告》中可以得到认证。

  农民出身的卢权华,首先考虑到的是企业内广大职工的利益问题,仅支付在安置职工及相关福利待遇的费用就高达3 258.7万元。

  据了解,仅2004年1月至6月底,水泥厂实际生产水泥24.8万吨,已超过该水泥厂的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实 现扭亏为赢。

  被拘在企业起死回生时

  正在水泥厂刚刚从死亡线上重生之时,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卢权华涉嫌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2 005年8月4日,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将卢权华起诉至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法院。

  2003年1月23日,辽宁资产托管公司董事会作出水泥厂经营管理权交由卢权华行使的决定,由卢权华行使水泥 厂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卢权华经营管理水泥厂前,水泥厂欠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间同创物资有限公司(同创公司)货款190余万元,因 水泥厂无力偿还,于是同创公司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3年2月,法院裁定将水泥厂的八间车库的产权 变更为同创公司所有。卢权华得知后,提出保留车库,分期偿还货款,双方最终确认应还款额为189万余元。期间,卢权华 要求将车库产权变更至其名下。

  检察院认为该车库被卢权华非法占有,同时,检察院认定卢权华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卢权华在明知天意煤矿没有投 入800万元货币资金的情况下,授意其弟弟伪造一份水泥厂应付天意煤矿870万元的钱款证明(实际欠款额为157万元 ),作为天意煤矿投入注册资金证明。但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确认天意煤矿已实际投入货币资金800万元。

  而田文昌、曹树昌律师认为,当时水泥厂处于濒临破产状态、负债累累,仅因水泥厂拖欠其他企业欠款而起诉水泥厂 的就有60多家企业,其中有30多家企业已经进入法院执行阶段。水泥厂的8间车库已经执行给了同创公司,但卢权华考虑 到没有车库,就无法停靠职工通勤的客车,会严重影响水泥厂的生产、经营,于是他决定赎回这8间车库。

  -控辩焦点

  -控方: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卢权华身为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 财物。2004年3月2日卢权华将八间车库的产权变更为自己名下,将该车库非法占有。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2条的贪 污罪。又以卢权华虚报注册资本800余万元,骗取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触犯了刑法第158条的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 要求追究卢权华的刑事责任。

  辩方:其一,天意煤矿和托管公司的关系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而非授权关系,卢权华不是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经 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是控股方天意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卢权华不构成贪污罪的主体资格。

  其二,虽然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写明注册资金2000万,其中托管公司实物出资1200万元,天意煤矿 出资800万,但实际上,托管公司所谓的实物,即已无法使用的厂房、设备等,据审计部门评估是资不抵债的。从《审计鉴 定报告》中可以证明,从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30日,卢权华向水泥厂累计投入资金9000余万元。如果一定 说虚报注册资本,很显然,其真正的主体应该是托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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