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长称女富豪龚如心案需研究判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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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5: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律政司长梁爱诗表示,会先详细研究终审法院就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家翁争产案的判词,才考虑是否会撤销龚如心涉嫌伪造遣嘱及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罪。 梁爱诗强调,任何刑事检控,如果过程中,案情有新发展,都会重新检讨和考虑,以决定是否改变检控。但她拒绝评论有关龚如心的案件。
案件 据香港大公报日前报道称,令人瞩目的华懋集团王廷歆、龚如心翁媳争产案,经过长达八年时间的诉讼,日前终于在香港终审法院尘埃落定﹕龚如心手上所持的一份王德辉遗嘱,被五位终审法官一致裁定为王德辉生前“最后的一份遗嘱”,即之前所有的遗嘱皆宣告无效。 有关案件可说已告一段落,但同时却可能是又一轮新诉讼的开始。有关案件其实涉及两个层面,一是民事诉讼、翁媳争产,二是刑事官司,涉及伪造证供。前者经过三个阶段的诉讼,至昨日终院判决,已属一锤定音﹔但在审讯过程中,龚如心因涉嫌伪冒其夫王德辉的签名,已于今年一月被警方落案控告伪造证供、妨碍司法公正等三项罪名,已排期十月下旬开庭聆讯。而终院的裁决是否会对笔迹案构成影响,律政当局表示有待进一步研究判词之后才作出决定。 如此也就是说,有关争产案其实并未完全了结,尚可能出现另一种更“戏剧化”的后果,就是有人在坐拥四百亿遗产财富的同时,却要面对伪造签名的刑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