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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20项政府工作百姓有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6:04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9月19日电(记者王丽)贵阳市政府首度为百姓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立规,在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20项政府工作和决策须向社会公开。

  &&&&政府是信息最主要的拥有者和管理者,占有和控制着大约80%的社会信息资源。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具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而公民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
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贵阳市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所有政府信息政府行政部门都有义务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贵阳市规定政府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府规章、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重大决策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领导成员履历和工作分工等20项。并且规定,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公开的经费专门纳入年度预算,向百姓提供信息不得收费。政府应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刊物、媒体、政府网站和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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