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吹得太离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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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6:18 北京晚报 | |||||||||
10月15日全国举办拒绝虚假广告宣传日活动 本报讯(记者张雪梅)目前,我国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违法率为46%,而报纸的药品广告率更高达91.3%。这是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透露的。为此,该局决定将在今年10月15日在全国统一开展“拒绝虚假药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据分析,这些违法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如发布没有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另外是擅自篡改审查内容;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失效的批准文号,广告中使用绝对化语言,比如根除、根治等。还有的讲治愈率和有效率,有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 针对以上的这些问题,从今年7月1日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所有审查通过的保健食品广告在www.sfda.gov.cn网站上公布。 药品监管人员还特别提示: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和疑难杂症的小广告,基本上全部是违法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