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县市长选举陈水扁涉“期约贿选” 蓝营促查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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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6:2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19日报道台湾地区年底县市长选战激烈,昨日(18日)传出陈水扁允诺即将任期届满的苗栗县长傅学鹏,如果其协助民进党拿下苗栗县长之位,将引荐他到“中央”当官。此事一经披露,立即在台湾岛内引起一片哗然,虽然“总统府”极力辩解陈水扁是“为国举才”,但蓝营指出,陈水扁此举已涉嫌“期约贿驯,他们呼吁检调单位要进行查办,并约谈陈水扁。
陈水扁允诺傅学鹏:助选成功 “中央”任职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天向现任苗栗县长傅学鹏表示,若傅学鹏能帮助民进党拿下苗栗县长,让民进党候选人邱炳坤胜选,则将引荐他到“中央政府”任职。 此消息一出,台湾“总统府”赶紧出来灭火,称傅学鹏在任苗栗县长期间,政绩显著,陈水扁只是想“为国举才”,无关选举。 当事人傅学鹏也附和着说,陈水扁只是对他表示有机会的话,是不是能够到“中央”来做点事。他称自己非常感谢陈水扁这么重视自己,这只是“陈总统”的好意,但个人才疏学浅,他没答应。 蓝营依“法”指证:陈水扁涉嫌期约贿选 检调应约谈
针对媒体披露的陈水扁允诺傅学鹏的事情,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痛批,陈水扁涉嫌“选罢法”的“期约贿驯罪行,也违反“最高法院检察署”发函“立院”各党团的,他们要求台湾相关检调单位应对此查办,并约谈陈水扁。 国民党团书记长卓伯源强力抨击,陈水扁与民进党为了苗栗胜选,可将“国家”名器私相授受,承诺傅学鹏到“中央”当官,用官位来“绑樁”,选举选到这种“卑鄙、下流、无耻”的地步,辛苦付出的台湾公务人员打拼一辈子,不如一次的押宝与卖身,如此,文官制度会土崩瓦解,只要选举押对宝就可当官,政治立场等着“待价而沽”,一切就等着陈水扁垂青,这是下三滥的选举手段。 卓伯源具体指出,“最高法院检察署”发函“立院”各党团的“贿选犯行例举”第17项是“提供或介绍工作机会、或良好职位”。如今陈水扁对傅学鹏所讲的话,已经犯了这项罪行,国民党现在正式举发,请“高检署”赶快办,如果“高检署”不敢办,这个公文干脆废掉算了。 国民党“立委”吴育升也批评,“高检署”在全台已经不断向尚未登记的县市长及县议员候选人、乡镇市长候选人宣导,怎样的言行举止涉及“期约贿驯,陈水扁的做法就是涉及“期约贿驯,违反“选罢法”,陈水扁应正式接受调查局约谈。(徐丽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