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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赣签注收费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6:34 江南都市报

  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20元

  本报讯 记者胡骅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台湾居民来赣签注、居留签注收费标准有所调整。

  据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我省签注的详细收费标准为:一次有效来往我
省签注每件20元人民币,一年( 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我省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200元人民币,三年以上、 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300元人民币。

  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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