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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20%的社区要组建义务消防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6:34 江南都市报

  本报抚州讯 杨义俭、记者舒晓燕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抚州市为构建消防安全保障体系,规定该市20%的社区要建 立义务消防队,10%的社区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据了解,抚州市已建立11个对外开放的消防站,年接待参观群众5万余人次,此外,还成立了市消防协会,吸纳会 员800余人,扩大了社会消防群体。该市的黎川县宏村镇、乐安县流坑及临川的西大街办事处都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但到目前为止,各县(区)
的消防车只配备了12辆,独立接警室只有3个县完成组建,其余县(区)都没有落实,为此,抚 州市要求将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及时办进社区,增强其抗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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