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名法官制作判决书错误百出受行政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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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7:13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9月19日电(记者卜云彤)一个将“原告”写成“被告”,一个将漏页、重页的判决书送达原、被告,两名法官制作判决书时错漏百出,导致判决内容严重错误,使判决书失去了应有的法律严肃性。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两名“糊涂”法官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 受到处分的法官陈明魁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烈法庭庭长。海南省高院查明
海南省高院同时查明,屯昌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陈邦辑在承办(2005)屯民初字第182号土地侵权纠纷案任审判长、承办法官时,案件于今年7月20日开庭宣判后,将民事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代理人。对方却发现,这份判决书共有5页,其中第二页和第一页是重复页,在缺失第二页的情况下,直接过渡到第三页。卷宗内的5份判决书副本中,还有2份与送达给被告代理人的页码内容不一致。 海南省高院认为,这两名法官制作的判决书出现错误,使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人民法院的权威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审判。经两人所在法院请示,海南省高院决定对他们分别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