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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网络时代呼唤“网络道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9月20日,是我国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倡导良好网络道德、培养文明网络行为,中央文明办秘书组、未成年人工作组等部门此前共同开展了“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与调查活动”,有10万多人次参与了网上投票,评选出了“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网友们认为:上网也要讲道德,“网德”应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见9月19日《人民日报》)

  据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消息,我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1亿,网络已成为公民讨
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进行舆论监督以及学习、工作、交往等方面的一个重要公共平台。但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人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常常为网上大量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所困扰。例如,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论坛、聊天室的侮辱、谩骂;网络欺诈行为;网络色情聊天;窥探、传播他人隐私;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假冒他人名义发帖子;强制广告、强制下载、强制注册;炒作色情、暴力、怪异等低俗内容;制作、传播网络病毒,“黑客”恶意攻击、骚扰;传播垃圾邮件等。这些“网络不文明行为”所反映出的“网德缺失”,影响了网络的正常秩序,放大了网络的负面作用,已成为时下网络上为众人诟病的痼疾。

  对于这些“网德缺失”现象,我们应立足于互联网的特点进行分析。首先,匿名是网络行为的最大特点。对于网民来说,匿名与实名具有显著不同,前者可以尽情挥洒情绪,后者则需要更多考虑自己行为的社会评价和后果。其次,互联网的行为主体大多是青年人,他们大多热情,同时也易偏激与冲动,有时难免会采取一种激烈而相对失之简单的态度。更为重要的是,很多网络不文明行为,恰恰是现实生活中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浮躁、媚俗等行为的“网络版”。诚如有关人士所言,“如果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缺少基本的信任,很难想像他们在网络上会彼此信任。许多人正是由于家庭的不幸,才在网上寻找家庭的‘温暖’。还有很多网络不文明行为,目的就在于获利……”

  网民渴望一个有“网德”的网络世界,互联网的发展也需要以“网德”为支撑。“网德”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遵循一些全新的规律与规则。尽管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我们必须明确,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终端都与现实社会相连,无论你穿着什么样的“马甲”,带着什么样的面具,每位网民也一定同时是一位公民,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是每位网民的责任与义务。

  同时,虚拟世界也应有法度约束。我们应不断建立健全网络道德与法律体系,鞭挞那些“网德缺失”行为,依法惩处那些“黑客”攻击、网络欺诈、网上教唆犯罪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像维护社会治安一样维护网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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