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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总领导与县工会“结对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通讯员房克乐王吉盛)日前,山东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省总工会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县(市、区)工会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加有效地为县(市、区)工会和基层工会服务。

  《意见》明确,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市、区)工会及其基层工会贯彻工会工作方针的基本情况,为省总工会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围绕中
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为基层提供有关理论、政策、法律、典型、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深入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中,及时发现和帮助协调解决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意见》要求,省总工会领导每人联系1~2个县(市、区)工会,每个部室联系一个县(市、区)工会,每两年轮换一次。联系县(市、区)工会工作由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和考核,每位领导干部及各部门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关于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年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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