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学一审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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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系统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大案,19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陕西省农电局局长王文学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5至11年有期徒刑。 今年59岁的王文学,1995年12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7月兼任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文学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08万元、美元61万元,共合计人民币约711万元,其中美元20万元属犯罪未遂。王文学的受贿事实共14起,其中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先后16次收受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32万美元,为该公司建设陕西省农电局办公大楼提供便利;为浙江商人吴某等人谋取经济利益,收受人民币50万元、美元9万元;为刘文强(已被判刑)等人调整或提升职务,收受人民币158万元;王文学收受王某美元20万元的犯罪事实,法院以犯罪未遂认定。 (王世焕) (来源:江淮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