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药广告超半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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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1:48 新京报 | |||||||||
国家药监局公布前7个月药品广告监测结果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前7个月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监测结果,5成以上的电视广告属违法发布。 据了解,1至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
国家药监局表示,他们将在今年10月15日开展宣传日活动,提高老百姓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同时特别提醒市民,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患者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