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电视药广告超半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1:48 新京报

  国家药监局公布前7个月药品广告监测结果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前7个月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监测结果,5成以上的电视广告属违法发布。

  据了解,1至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
行了监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91.3%;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则有9573份违法发布,违法率58%。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均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国家药监局表示,他们将在今年10月15日开展宣传日活动,提高老百姓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同时特别提醒市民,在

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患者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