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劫杀司机抢走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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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1:5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王文波)果宾武抢劫时杀死了反抗的司机,最后抢得百余元现金。昨天上午,他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24岁的果宾武是房山区的一名农民,2005年3月15日晚上,他带上尖刀以打车为名把司机蔡某杀死。后来,果宾武把蔡某身上仅有的百余元现金抢走。
一中院认为,果宾武抢劫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光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而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来应该严惩,但由于果宾武被抓后,向房山分局揭发他人犯罪,使案件得以侦破,具有立功表现,因而予以从轻处罚。法官判处果宾武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