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民警买房装修办喜事均须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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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18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民警买房装修及办喜事都要上报,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也要上报。昨日,记者从舟山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制定出台了《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此遏止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行为。据悉,这在浙江还尚无先例。 舟山市警方出台的制度中,要求上报的内容包括:民警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
《制度》规定,凡有个人重大事项发生的,报告人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报告人如果不按规定报告的,组织上将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作出其他组织处理,这一民警将不得在年终考评时评为先进和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