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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要建纪检监察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2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廖卫华)司法部近日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构建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2007年底以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八个方面的制度。全国监狱系统要在
2007年年底前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确保本系统处以上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为强化本单位内部纪检监察作用,《实施意见》要求基层党委均应设立纪委,监狱企业要建立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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