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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不妨借鉴“飞地战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24 舜网-济南日报

  前段时间到某区外经贸局采访,打算报道一下他们正在洽谈中的某个外资大项目,没想到该局负责人连忙摇头:“可千万别宣传,引个外资项目甭提多难,一登报,别的县(市)区就都知道了。”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各县(市)区之间招商竞争激烈,外资项目信息属于“核心机密”。为了争夺一个外资项目,各县(市)区比着压价、比拼优惠条件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种“内耗”的后果往往是,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引不来好的外资项目,还导致了国家资产流失。放眼全国,现在各地区各城市围绕争夺外资已是“针尖对麦芒”。那么如何从“窝里斗”变为一个拳头对外出击?市统计局副局长郭金豹表示,我们不妨借鉴外地经验,实施“飞地战略”。

  有关专家表示,招商引资中引入“飞地战略”好处显而易见:首先,优化资源配置,能够有效克服开发区散、孝多的问题,节约土地资源,做到基础设施共享,节省投资;其次,有利于调整工业布局,增强产业聚集效应。产业集群如果形成了气候,在环境、交通、运输、仓储上都可得到最大效益;第三,为不具备发展工业条件或是缺乏土地资源的县区吸引外资拓展了空间;第四,统一用地条件,统一地价水平,避免了相互压价;最后,打破了行政区域对招商引资的限制,提高了项目成活率。这种模式特有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竞争机制能有效地调动各相关区域的积极性。

  据了解,在招商时采用“飞地战略”最早的是常州。在上个世纪80年代,常州便开始尝试该模式。去年该城市340万人创造了1000亿元的GDP。苏州、宁波、无锡等许多城市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这种模式。长沙市今年也出台了招商“飞地”政策,规定各区县、开发区洽谈成功的项目,因地理位置、规划限制或产业配套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施的,鼓励到本市其它开发区或县(市)区落户。投产项目所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实现的产销等经济指标,原则上3年内按引资方与落户方5:5比例分配,3年期满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归落户方;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则按引资方、落户方5:5的比例分成。该政策实施以来,长沙招商引资尤其是引进外资各项指标有了明显提升。

  虽然我市没有明确提出“飞地战略”这种说法,但实际上有的县(市)区在招商引资中已经贯彻了这种思路。比如山东明水经济开发区就规定,章丘各乡镇引进的项目只要政策允许,均可落户园区,并享受统一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产值、税收等指标按照一定比例在引资方和落户方之间进行分成。费尽辛苦拉来的项目、找来的投资,肯定谁也不愿拱手让给别人。推行“飞地战略”的前提是要做到“亲兄弟,明算账”,只要在全市范围内制定统一的政策,把利益分配好了,最后的结果不仅谁都不吃亏,还能实现双赢。(本报记者 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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