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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陕西农电局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33 新京报

  受贿约711万元,另有17名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

  新华社西安9月19日电(记者王世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系统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大案,昨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陕西省农电局局长王文学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5至11年有期徒刑。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局)系统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是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今年查处的大案要案之一。5月27日,原陕西省农电局副局长刘健民等6人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昨日陕西省分别在西安、宝鸡、汉中等地对另外17名涉案人员进行宣判。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文学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08万元、美元61万元,共合计人民币约711万元,其中美元20万元属犯罪未遂。王文学的受贿事实共14起,其中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先后16次收受北京一家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32万美元,为该公司建设陕西省农电局办公大楼提供便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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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等人谋取经济利益,收受人民币50万元、美元9万元;为刘文强(已被判刑)等人调整或提升职务,收受人民币158万元;王文学收受王某美元20万元的犯罪事实,法院以犯罪未遂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王文学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考虑其认罪态度好,积极退缴赃款,有悔罪表现,还有部分受贿系未遂,可酌情从轻判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简历

  王文学,59岁,1995年12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7月兼任陕西省农电局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组长,2004年3月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厅级)。2005年2月7日,王文学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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