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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西街7号是否强制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46 东南早报

  中心市区首例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举行

  早报讯(记者江海苹实习记者李炳柱)昨日上午,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举行中心市区首例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市区西街7号房屋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代表、鲤城区法院代表、鲤中街道办事处代表、通政社区代表等参加听证会。

  据悉,泉州市钟楼片区保护建设工程自2004年10月9日开始动迁至今,已签订协议面积达99%,只剩下鲤城区西街7号和9号房屋,9号房屋另进行行政裁决程序。目前,这两座房屋已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进程,被申请人又拒不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为确保钟楼片区保护建设工程顺利完成,市房地产管理局依法举行此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

  鲤城区西街7号房屋系祖遗业产,业主提出自拆自建,或者原地点安置,底层面积全部认定为经营性店面等要求。在听证会之前,申请人泉州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与被申请人(西街7号业主)多次协商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今年8月15日,申请人申请行政裁决,市房管局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查、受理;8月16日向被申请人依法送达《提出答辩通知书》、《行政裁决申请书》副本及《行政裁决举行质证通知书》,被申请人未提出答辩和参加质证会;质证会后,市房管局按程序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调解,但被申请人未说明理由拒绝调解。

  8月30日,市房管局作出行政裁决,并于当日送达,要求被申请人应自收到行政裁决书的15天内搬离该房屋,并将其房屋交付申请人实施拆迁。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裁决。因此,申请人于9月15日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行政强制拆除鲤城区西街7号房屋。

  在听证会上,与会各方代表均表示应依法依规推进钟楼片区保护

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保护绝大多数已签订协议的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据悉,市房管局将根据听证结果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于近期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前举行听证会。

  2.听证会后,把听证记录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强迁。

  3.局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向市政府申请对鲤城区西街7号房屋行政强制拆迁。

  4.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迁。

  5.发布实施强制拆迁的公告,送达实施强制拆迁通知书给被拆迁人。

  6.制定强制拆迁预案。

  7.组织人员对鲤城区西街7号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市区西街7号(左)和9号(右)房屋(胡彦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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