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健身俱乐部之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4:02 东方今报

  郑州市消协点评“健身娱乐会员制消费不平等格式条款”

  “健身卡不能退款”违法,无效

  今报讯健身时受了伤俱乐部概不负责,健身会员卡能买却不能退。昨日,郑州市消协点评“健身娱乐会员制消费不平等格式条款”时认为,健身俱乐部自定的这些规矩全是“无
效条款”。

  9月5日,郑州市消协公开在社会上征集“健身娱乐会员制消费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线索,有不少市民写信、打电话“诉苦”。经过整理,郑州市消协公布了点评意见。

  

霸王条款一:俱乐部对发生在其内的人员伤亡不负责任

  点评郑州市12315投诉中心主任黄静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可依法获得赔偿。她说,经营者应支付的赔偿有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如果消费者不幸致残,经营者必须支付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如果消费者不幸死亡,经营者不仅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扶养人必需的生活费,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结论 消费者在健身俱乐部内消费时发生伤亡,经营者单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属无效条款。

  霸王条款二:“本健身俱乐部有权调整或取消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

  点评 黄静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经营者擅自调整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消费者可“要求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结论 经营者擅自扩大自己的权利对消费者是不公平、不合理、不诚信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条款。

  霸王条款三:“本健身俱乐部所有会员卡均不可退款”

  点评黄静指出,健身俱乐部会员卡上的条款虽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不能违背法律。经营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消费者完全可以提出索赔。

  结论 消费者买了会员卡就该享受优质服务,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此条款单方免除经营者责任,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属无效条款。01

  作者:记者 朱国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