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切病人右肾医院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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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6:2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成都讯2004年11月21日,四川籍田一医院给高女士做左输尿管切开取石、右肾探查术时,医生自认为患者的右肾巨大、完全无功能,遂擅自将其切除。术后高女士16小时无尿,痛苦之余将医院推上了被告席。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医院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共计18万余元。(任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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