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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互信难 医疗纠纷“私了”:不得已的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6:48 黑龙江日报

  新闻背景1

  8月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审稿时,一些来自医疗卫生行业的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法律应该对保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专门作出规定。因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到医院闹事不断,医生、护士挨打挨骂现象时有发生,已影响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有的医生因为出现医患纠纷,每天上班不得不请保安专门护送。

  新闻背景2

  医患关系紧张不紧张?日前,记者在采访哈尔滨市几家

医院的医务科长时得到这样一个答案:许多医务科长都被患者打过,有的甚至伤残。现如今,多家大医院不约而同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患者一到医院闹,医院立即向警察求救,请求维持秩序。一些医院更是请了“驻院”警察,以应对随时发生的医患纠纷。

  事件:夺命的阑尾炎手术

  6月4日8时,81岁的哈尔滨电机厂退休职工李洪才因肚子痛到家附近的哈市第一工人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即手术,说否则会穿孔致死。医生还告诉家属这是一个小手术,半个小时即可。

  病人在11时40分被推入手术室。14时40分,医生出来对家属说,手术中发现回盲部肿瘤,即挨着阑尾的地方长了个小瘤,顺便切除了。15时,手术室开始忙乱,医生护士不停地进出并打电话,同时将手术室外门反锁。17时,病人被推出手术室,进入病房。这之后,患者开始出现呼吸困难。后转入哈医大一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1时死亡。

  医患为何难沟通

  一次阑尾炎手术,手术6个多小时,家属花费了4万多元,患者一天之内殒命。家属认为,老人近期身体一直很好,是医院草菅人命。对这起医疗死亡事件,哈尔滨市第一工人医院认为这是正常的医疗行为,其后果也是正常医疗行为所发生的。医院医务科长关女士说,整个医疗过程没有过错。患者女儿李桂珍说,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讨个公道。

  类似李洪才这样的医疗纠纷还有很多。医患双方都在追求一个“公道”。然而,公道的评判标准各有不同,这也是一段时间以来,记者在采访医院和患者家属时,发现医患之间难以沟通之所在。

  患者张某,在哈尔滨的一家大医院治疗前列腺疾病,治疗结果不尽如人意。张某认为:“我花了钱,你就得治好了我。”因此认为这是医院的责任,隔一段时间就到医院。然而,医院却认为治疗到这种程度应该是不错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但都不愿走正常司法或医疗鉴定程序。患者采取过激行为,影响了医院的办公经营。最终,医院决定做出让步,无奈患者要求补偿过高。至今,该患者仍隔一段时间就到医院去。

  而发生在最近的一例因急救未能成功而导致的死亡案例让医院很为难。当天晚上,患者因打仗致重伤被送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一家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抢救没能成功而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抢救不及时导致患者死亡,而医院认为医护人员已尽全力,没成功是因为伤害太重导致多器官衰竭,医院已尽其所能了。几天后,死者家属到医院打横幅示威,医院秩序大乱,医院立即报警。警察来维持秩序,一连几天,警察都不能离开。

  医患之间互信难

  如果你好信儿,在医院门口蹲个三五天,至少会碰上一起医患纠纷。这是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的一位片儿警对记者说出的话。

  在采访中一位患者张力告诉记者,现在到医院看病,与其说是“看病”,不如说是“求诊”。一个“求”字道出了医患之间的关系。为了治好病,患者不吝金钱,甚至托人情、走后门,只是为了找一个医术高明、尽心尽责的好大夫。这种失衡的医患关系,一旦触发矛盾,便会迅速激化。

  事例一:35万元“私了”

  7月初,一名患者到哈市某医院就诊,后来患者死亡。家属认为这完全是医院的责任,要求医院认错并赔偿80万元,而医院认为是患者有多种合并症所致,医院有责任但不大,双方僵持不下。为此,患者家属到医院设灵堂,导致医院医疗秩序大乱。以此方式在医院折腾月余,最终双方达成35万元的赔偿协议。

  事例二:灵堂设在医院

  在另一家大医院的一个医疗纠纷案例更是怵目惊心。一名产妇因分娩产生合并症死亡。患者家属认为产妇来医院好好的,但在医院不但没有完成分娩连自己的性命也失去了,是医院完全的责任,而医院组织专家分析认为是分娩综合症引发的后果,医院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了。患者先是在医院设灵堂到双方走上法律程序,耗时一年左右,医患双方都遭受了巨大的身心折磨,两败俱伤。

  链接一:

  目前,医院资金来源由国家拨款变成部分拨款(医院所需费用10%%左右)与自主创收并举后,医院的发展快慢与医院的收入增长挂钩。医院收入增长的创造者是医生,医生个人的收入高低,与医院收入高低、发展快慢直接相关并成正比。因此,医生在给患者看病的同时身兼两项任务,一是给患者治好病,另外也要创收,患者的医疗费与自身的利益挂钩,因此就产生大处方,医院和医生都因此而增收。

  链接二:

  医疗纠纷处理新法规出台后,要求出现医疗事故时实行举证倒置。为保护自己,医生便对患者进行各种检查排除其他疾病。如此一来,大量的、高级的辅助检查开始大面积覆盖,患者进医院的第一项就是各种检查,花费几百元才能让医生真正看上病。医疗检查方面的费用大增。

  以上两种情况,对于想少花钱治好病的患者来说,只能无奈接受。市民有了小病不进医院,等到撑不住了才会到医院诊治,就成了今天的看病习惯。

  那么一旦不得不进医院,医患之间能否建立互信?

  面对医院开出的处方,患者对医院往往抱有高期望值。一旦出现相反的结果,患者家属往往无法接受这种现实。

  怎么办?医院态度明确,走医疗鉴定程序。但患者认为,个人和医院打官司太难,自己不了解医疗专业,而且时间长费用高,打不起。因此,患者家属一般都寻求在医院里解决的方式,往往采取了种种过激行为。这就导致了医患关系极度恶化。等到医院不堪重负之时,解决医疗纠纷,也就出现了一线生机。

  难道医患纠纷只有“私了”这条道吗?

  现有医疗鉴定难以解决医疗纠纷

  据介绍,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首先是内部解决。据哈尔滨一家医院负责人介绍,每个医院自己都有一个专家委员会,发生医疗纠纷后,先自己鉴定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如果构成,就与患者家属协商如何赔偿,但因赔偿数量有限,很难使患者一方满意。但更多时候,医院认为自己无过错。因此,患者要想解决纠纷,必须通过诉讼。医疗鉴定就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人手不足,省医鉴办每年仅能完成百例医鉴

  据省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以下称简医鉴办)耿先生介绍,目前要求到省医鉴办要求鉴定的案件比上年略有下降。省医鉴办每年只能完成100件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现积压二三百例。他说,现在医鉴办只有5名工作人员,而且硬件设施不足,现在租省二院一间办公室,要开鉴定会须向医院借会议室,如果碰上人家有会议就更麻烦了。现在一个案件的鉴定需半年以上时间,而且鉴定费3200元(以前是400元),谁申请鉴定谁负责,主要是一些伤残和死亡案件。而一个案件的鉴定,需要医鉴办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因人力不足难以完成更多案件。对此,医鉴办工作人员也很无奈。

  医鉴机制有待商榷

  对医鉴办如此工作效率,医院和患者都不满意。记者在采访一些医院院长时,他们认为,医疗鉴定最多不应超过1个月,应该有一个快捷的鉴定程序,这样医疗鉴定才有意义,因为患者无论是残废还是死亡,都可以让患者家属因快速了结而尽早恢复正常生活,而医院也可以有更多时间的有效工作。患者认为,医疗鉴定时间这么长,加上不菲的鉴定费,扯不起精力。因此,不选择走医鉴这条路。

  此外,对医疗鉴定的公正和公平性问题,许多患者也颇多质疑。患者认为,给医疗事故做鉴定的都是本市或本省各医院的医疗专家,各医院的利益是一致的,而医生又因为同学、师生等关系而会互相照顾,受损害的只能是患者。医疗鉴定机制也有待商榷。

  哈医大一院不再为医生投保医疗责任险

  那么,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呢?

  据悉,目前,许多医院都为医生投保,主要是医疗责任险,预防一旦发生医疗责任或事故导致损失。但今年,哈医大一院已经不再为医生投保医疗责任险。据该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介绍,保险已没有什么作用,而且速度、问题太多,已难以起到一个预防弥补作用。而据中国人寿保险黑龙江分公司团险部负责人唐女士说,医院出了医疗事故后,无论怎样认定,只要有一定程序如医疗鉴定或司法诉讼等结果,即可赔付。有的因患者到医院哭闹而进行的医院赔偿,只要医院说明情况,也可以进行赔偿。但她说,目前有关医疗责任方面的险种销售得不好,每年也就在百万元左右,主要是医院和患者对保险作用的认识不足。如此一来,保险作为一种缓解渠道几乎也无济于事。

  据哈尔滨市医疗纠纷事务所所长孟宪东介绍,目前真正愿意打医疗纠纷官司的还不多,主要是因为医疗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业,人们懂得太少,即使律师也因为其复杂性而难以诉讼,因此,医疗纠纷诉讼的难度大、时间长、费用高,许多患者便放弃了这条渠道,走上直接和医院纠缠的路子。患者过激方式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信誉,因此,有许多医院在经营压力下,与患者协商拿出一定数量的赔偿了结。现在,各医院赔偿的数量因事故情况而不等,最高的达到50万元,而通过诉讼赔偿甚少。

  记者手记

  呼唤好的医鉴机制

  经过了一场艰难的医疗,患者医疗费花掉数万元,大多数不富裕的患者早已是一贫如洗、债台高筑了。如果再与医院进行一场不知胜负的医疗纠纷官司,患者及患者家属无论是精力上还是物质上都不堪重负。

  而医疗纠纷无论输赢,都将在心理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就像上述案例中的家属李桂珍所说的,父亲的死亡就已经让他们伤心欲绝了,而这场医疗官司将更是雪上加霜,是在往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愈演愈烈的医疗纠纷,也使医生们谨小慎微了。为了保护自己,风险大的手术能推就推,更多的是采取保守治疗。这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医生们的心理。如此一来,患者在大病中支出了巨大费用,医生却没有把它用在最有效的治疗手段上,使患者的治疗大打折扣。这不仅是患者一个人的损失,也是医生的损失,患者损失了一次应用新技术治疗的机会,医生则失去了一次增加应用新技术治疗经验的机会。

  如此一来,患者看不起病,医生止步不前,整个社会的医疗服务发展缓慢,降低了社会福利,导致患者、医生、医院和社会全部受损,这是一次医疗的倒退。

  没有好的医疗鉴定机制,医患纠纷永远没有赢家。 (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宝森 苏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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