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可获“市长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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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0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林克勇)昨日,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出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有资格获“市长奖”。 据悉,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该奖每年表彰一次,每届表彰人数不超过5人,提名人选不超过10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评选。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可获“市长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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