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临时身份证将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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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邹声文陈菲)公安部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这意味着,我国即将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管理办法》明确了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式样:“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
根据《管理办法》,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上的号码是公民身份号码。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临时身份证编号,在本县(市)、区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按顺序排列。 《管理办法》与居民身份证法接轨,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范围限定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专家表示,《管理办法》的发布,配合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将更有利于解决群众用证急需,方便群众生活和办理各种权益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