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举报却独吞3万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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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淄博9月19日讯(通讯员李文霞董振霞记者王恒)说好了共同举报某企业偷、漏税,得奖后平分,没想到其中一人在被委托举报后,却悄悄将获得的3万余元奖金独吞。在多次索要未果后,周村市民举报人甲将合作者举报人乙告上法庭,今日记者从周村区人民法院获悉,经庭审,失信的举报人乙被判决给付举报人甲一半奖金。 据了解,举报人甲和举报人乙从1999年12月8日起开始举报某企业偷、漏税问题,双
为防意外,2001年3月1日,举报人甲与举报人乙鉴订协议一份,约定要回奖金后两人平分,甲借给乙的5000元费用从奖金中扣除。2004年5月14日,举报人乙又从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领取奖金21200元,至此,举报奖金全部兑现,共计35478.16元。甲多次要求平分奖金,但均被乙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甲于今年初将乙告到了周村区人民法院。日前周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法院判举报人乙返还给举报人甲费用款5000元,同时付给举报人甲奖金15239.08元。 (为保护举报人,文中特隐去人物真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