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投广告就要“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2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9月19日热线消息因不听山东×报的警告,没在该报纸上做广告,省城的部分商家被莫名其妙曝了光。这些商家纷纷表示,该报的这种做法属“打击报复”,而所谓的“新闻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为此,他们准备起诉该报社,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济南协亨常务副总经理芦家利告诉记者,连日来,山东×报给协亨手机大卖场曝光,并非大卖场有问题,而是因为没在该报做广告。9月14日,山东×报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
,如果不在该报上做广告,就公开曝光。当时协亨觉得自己也是为经济建设做贡献,该报怎么会对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下杀手”?没想到,该报9月15日就赫然出现了《协亨,你在忽悠谁》的“曝光新闻”。

  芦家利说,这篇稿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仅就稿子中提到的刘女士到昆明“当地的协亨连锁店咨询”这一说法看,虽然协亨在全国有400余家卖场,但昆明一家卖场都没有,这不是明显的编造吗?另外,手机有没有问题应到售后服务点去检测,文中提到刘女士找朋友检测出手机有问题,咋能作为事实依据呢?

  芦家利称,“曝光”的稿子刊发后,该报又有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如不停止在其他媒体上做广告,就继续曝光,连续曝光一个月,直到把协亨手机大卖嘲搞臭为止”。“现在他们已经发了3篇‘曝光’的稿子了。”芦家利告诉记者。

  因不在该报做广告,而遭受“曝光”的商家不止济南协亨一家。近期,“活谓素”、“冠芝霖”、“林清威”、“舜怡佳园”等一批知名的商家也都成了该报“批评”的对象。“活谓素”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11日,该报一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要么在该报上做广告,要么停止在其他媒体上做广告,否则就给曝光。由于拒绝了该报的无理要求,该报就连续地对自己进行所谓的“舆论监督”。

  这些商家负责人纷纷表示,商家有做不做广告和选择在哪家报社做广告的权利。不在自己报纸上做广告,就给商家“曝光”是违规违法的,也是极不道德的。这不仅给新闻媒体抹了黑,还极大影响了省城济南的投资和经营环境。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在优化投资环境,难道媒体不应该实实在在为维护省城原本很好的投资环境尽应尽的责任吗?而山东×报的这种做法,破坏了泉城济南的形象,让一些正在济南投资和经营或准备在济南投资和经营的商家都感到“很难理解”。

  商家负责人还纷纷表示,中宣部、广电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部门曾作出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人为自己办私事,严禁采犬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要挟他人以达到个人目的。”企业有问题,媒体有权利监督,而媒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利,难道不应该受到惩处?

  对此,部分被该报进行“曝光”的商家表示,他们将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济南协亨负责人称:已经收集好了各种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今天,有关的律师函已发到该报。

  (本报记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