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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不该排斥“拼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随着“拼车族”在福州的增多,当地交管部门称,“拼车出行”一旦查实将以“黑车”论处。而“拼车”不但可以节约百姓出行成本,还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因此,有关部门不能因为“拼车”可能带来的问题,就简单地以难以管理为由予以排斥。

  9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几个邻居结伴搭车上下班,根据路程远近按比例分配费用的“拼车族”,如今在福州越来越多。但福州市运输管理处有关人士却称,对这种“拼
车出行”的现象,一旦查实将以“黑车”论处,因为“拼车出行”,搭车人往往要给车主一些钱作为回报,执法部门很难界定是搭车还是“黑车”。此外,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分担也让人担忧。

  其实,“拼车”现象在国内外不少城市都存在,这说明“拼车出行”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供需诉求关系。尤其在油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对许多普通上班族来说,可谓“公交太慢,打的太贵,买车太远”,在这种背景下,邻居之间选择“拼车”,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因此,笔者认为,“拼车出行”应当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原因如下:其一,时下政府正在倡导打造

节约型社会的理念,“拼车出行”可以使百姓节约路费、油费;其二,“拼车出行”有利于缓解城市中普遍存在的交通拥堵现象。

  为何“一举两得”的“拼车出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却持不同看法呢?笔者以为,这并非“拼车出行”本身有多少问题,而有可能是有关部门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缺位与滞后。比如“黑车”与“拼车”难以界定的问题,其实,界定这两者的关系,本来就是交管部门的职责,交管部门如果以“难以界定”为由阻止“拼车”,只能说明交管部门在管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至于“拼车”时出现

交通事故该怎么办,按一位律师的说法:“搭便车收取费用,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就对搭乘者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再说,私家车一般都投了旅客意外伤害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负责。”因此,如果交管部门对“拼车”现象予以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强化市民的保险意识,相信“拼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总之,“拼车出行”的出现,是高油价时代应运而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无论从市民出行成本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城市交通管理的角度考虑,其存在的意义都是利大于弊。因此,有关管理部门不能因为“拼车”可能带来的某些问题,就简单地以难以管理为由予以排斥,否则,就背离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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